| 各地州农广校:
经自治区校审核,同意对喀什地区校2006年度463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378400元,同意对阿克苏地区校2006年度409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351400元,同意对阿勒泰地区校2006年度110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88000元,同意对塔城地区校2006年度207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170400元,同意对博州校2006年度74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64800元,同意对哈密地区校2006年度42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33600元,同意对巴州地区校2006年度59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52400元,同意对昌吉州校2006年度194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180800元,同意对伊犁州校2006年度377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358200元,同意对和田地区校2006年度294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243200元,同意对克州校2006年度37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29600元,同意对吐鲁番地区校2006年度46名在校生发放贫困生补助金36800元。各地(州)补助学员名单附后,请各地(州)校接通知后根据新农广计字[2007]1号文件要求对以上学员进行资助。
特此通知。
请下载附件并打开压缩包查看补助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