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农广就字[2007]2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分流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乌鲁木齐县分校:
今年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校所有农村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连续补助两年,第三年学生可以在企业顶岗实习)。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给农广校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农广校要利用国家优惠政策把握机遇、认真思考,重新确定在新形势下农广校学历教育培养对象、工作重点和发展思路。我们要由下而上,工作重心下沉与乡镇中学联合办学,拓展新的农村职业教育市场,在农村初中分流学生中开办职业教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005年自治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05]7号),意见中明确了在农村分流生中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意见中把农广校列入农村分流生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之中,各级分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找准今后的办学方向和培养对象。组织全体办学人员,利用我们媒体优势向农村乡镇中学的学生和家长大力宣传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招生,使农广校在农村职业教育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我们要结合农村分流生的要求,制定专业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各级办学人员要严谨办学,保证质量,为此自治区农广校决定充分利用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与乡镇中学联合举办全日制中学的教育,开展初中分流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初中分流生
二、专业设置
(1)汉语中专专业开设: 设施农业、养殖、动物与植物检疫、电气化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与技术、财会、食品加工
(2)维语中专专业开设: 农学、设施园艺、养殖、食品加工、财会、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四、学制、学习形式、学历待遇:
1、学制、学习形式:
学制为三年制,第一、二年在校学习,第三年顶岗实习或开展实践教学,学习形式为脱产。
2、学历:凡完成中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农广校颁发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中专毕业证。
五、学习费用:(1)中专教育学费参照新价非字『2000』29号文件执行。(2)教材费另行通知。(3)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金资助按《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中制定的办法与标准执行。
六、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乡镇中学与农广校共同组织完成,报名时请携带初中毕业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报名按电子注册要求录入新生信息。审批工作于9月中旬结束。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分流生 招生 通知
主 送: 各地(州)、乌鲁木齐县分校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07年7月2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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