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州)分校:
根据新教职成[2007]15号文件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2007年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决定对2007年学生数据进行准确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统计正式学籍注册的2007年春、秋季村干部、社会招生、初中分流生入学新生实际人数、2007年秋季在校二年级的实际学生数,并区分出民族学生和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城市户籍家庭困难学生的人数。
二、报送的数据需经地州市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以附表的形式于9月17日传真自治区农广校,以示最终认定,愈期视为放弃。
三、实事求是,不得重报、虚报,否则将以变相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名义,严肃追究报送单位领导责任;因漏报、延报、不报而产生的后果,由报送单位负责。
附件1:2007春、秋季入学新生实际人数统计表
附件2:2007秋季在校二年级实际学生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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