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州)及乌鲁木齐县分校:
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农广校2007年学历教育招生任务,做好教材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制度化办学,自治区农广校下发了《新农广就字[2007]29 号》和《新农广教字[2007]31号》文件,对农村分流生中专教学工作做了统一部署,鉴于成人中专与农村分流生在教学管理等方面有诸多不同,因此制定农村分流生中专教材征订办法,请各地(州)分校遵照执行。
一、分流生中专教材征订时间
为了保证2007级分流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州)分校必须在10月15日前上报教材征订单。
二、征订办法
1、分流生中专汉语教材征订办法
汉语中专教材征订全部由自治区校负责统一向中央校征订。
2、分流生中专民语教材征订办法
民语中专教材征订全部由自治区校负责统一征订发行。
三、教材款及结算办法
1、分流生中专教材全部实施成套征订,收费标准请见(附件1)。教材费结算方法由自治区农广校在收到自治区教育厅补贴经费时再结算。
2、各级分校根据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教材需求数量填写“农村分流生教材征订单”,教材征订数量核定无误后在10月15日之前,以地(州)为单位将教材征订单上报自治区校。手续齐全后自治区校负责向中央校征订汉语教材,同时开始下发民语教材。
四、教材征订发行要求
1、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地区校上报的教材征订单必须使用A4纸上报,并有教材征订单位盖章。如果没有盖章的视为无效,教材征订单按照2007级要求的征订单的模式上报,手写形式的订单一律无效(见附表二)。
2、为确保教学质量,加大教材监管力度,保证学员人手一套教材,不准无教材或合用教材上课。如发现教材征订与人数不符者,自治区校要通报批评。
3、农村分流生教材发行实行先发教材、后结算的方式。为了规范教材发行工作,教材发行实施“排队制度”,按照各地区上报教材征订单的先后顺序发行教材。
4、2007年自治区校在集中下发教材之前,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疆自治区分站”上公布各地教材订单上报情况和自治区校教材发行时间,请各地州校注意查看。
5、教材发行到地(州)分校。
6、2007年起自治区校在下发教材的同时,下发教材回执单,地区校负责管理教材的同志在收到下发教材后认真清点并填写教材回执单,签名盖章后反馈给自治区校。(见附表三)
7、各地(州)分校在教材征订过程中,要确实担负起所辖各县(市)分校的教材管理职责。各地(州)分校根据教材征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自治区校沟通,确保教材安全、准确地收发,在收到教材后,要认真核对并填写教材回执单,教材收到三日内寄出教材回执单。如果收到教材后没有教材回执单反馈,自治区校将按无问题处理。
8、教材运输方式主要以汽车运输为主。为了保证教材安全,准确到达目的地,运费由收货单位支付。地(州)分校可以在每套教材费上加收5元教材款作为教材运输费支出。
9、根据中央校(农播材[2006]19号)文件规定铁路快件发行超过1600公里的省、自治区校加收7%的运费,因此2007级中专汉语教材费加收10元运费。
10、根据新农广函[2005]10号文件要求,2007级秋级中等专业汉语、维语教材每套加收5元试卷费。
五、2007级成人(大)中专学员教材征订工作仍然按(新农广教字[2007]13号)文件执行。
六、教材款汇款帐户、帐号及联系人
教材款汇款帐户名称:新疆兴农科技服务部
教材款汇款帐户帐号: 010501040001534
教务科邮箱号: ngjiaowu109@126.com
附件1:分流生中专教材成套价格目录单
2:分流生中专教材征订单模式
3:教材回执单
(注:为了确保教材按时无误发行,请地(州)分校认真填写汇款单帐户名称、帐号和用途,切勿填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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