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及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广校,各地(州)农广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暨2008年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农业部提出的“百万中专生计划”,各级农广校要根据自治区校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当地组织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农业主管局等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圆满完成自治区农广校下达的招生任务。现将200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及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当地特色产业,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以培养知识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相结合,努力构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就业,解决“三农”问题打好基础。
二、2008年秋季招生分三个层次
(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
招生对象:农村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学 制:三年
学习形式:第一年、第二年学习形式为脱产方式,第三年顶岗实习。
学历待遇:凡完成中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农广校颁发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
资助条件:学生在校一、二年级期间,每生每学年享受1500元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顶岗实习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专业设置:
(1)汉语中等专业开设:设施农业、农学、园林、种植、设施园艺、养殖、计算机技术及应用、机械维修(哈密);
(2)维语中等专业开设:设施园艺、设施农业、现代乡村综合管理、畜牧兽医、农学、农村经济管理、园艺、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哈密)、化工工艺(哈密)、纺织技术(阿克苏);
(3)哈语中等专业开设:畜牧兽医、焊接(哈密)。
(二)成人中专学历教育招生
招生对象:招收具有政治上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的农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县、乡(镇)农业技术员、在职职工。
学 制:分为一年制、两年制两种形式。
学习形式:一年制学习形式为脱产方式,招生对象是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村干部及农村青年、且有组织部的审批手续。
两年制学习形式为业余,招生对象是初中学历的农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县、乡(镇)农业技术员、在职职工。
学历待遇:凡完成中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农广校颁发经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
(1)汉语中等专业开设:现代乡村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党建、现代养殖技术、计算机及应用、会计统计与审计、汽车与摩托车维修、现代种植技术、设施农业、动物卫生防疫、畜牧兽医、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能源开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昌吉奇台)、林学(阿勒泰);
(2)维语中等专业开设: 现代乡村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农村党建、畜牧兽医、园艺、农学、会计统计与审计;
(3)哈语中等专业开设: 现代乡村综合管理、畜牧兽医;
(4)蒙语中等专业开设语:动物卫生防疫(塔城)。
(三)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
招生对象:已获得高中、中专学历的村干部及农村青年。
学 制:二年
学习形式:业余
学历待遇:凡完成中专后继续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央农广校验印颁发相当于大学专科同等学力证书。
专业设置:
(1)汉语中专后继续教育专业开设: 现代乡村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管理;
(2)维语中专后继续教育专业开设: 现代乡村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管理。
三、学费:(1)中专教育学费参照新价非字『2000』29号文件执行。(2)教材费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各级农广校要积极做好招生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中专学历教育注册要求
1、参加三年全日制学习的学员,报名时请携带初中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加两年制成人函授学习的学员,报名时请携带初中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一年制学习形式为脱产方式的学员,报名时请携带高中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录取形式:村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由当地组织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录取;其他学员由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录取。
5、报名学员请到当地农广校报名。同时按电子注册要求录入新生信息。
中专后继续教育注册要求
按自治区校已通知的要求进行注册,秋季招生注册审批工作于9月中旬结束。
五、有关要求
1、各分校不得随意增减招生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电子注册,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2、各分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专业,自行设定的专业不予办理学籍电子注册。
3、中专后继续教育不下达指令性计划,但各地(州)、县(市)分校要加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力度,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当年招生人数可作为当年招生任务。
4、机械维修(哈密)、化工工艺(哈密)、维语汽车与摩托车维修(哈密),纺织技术(阿克苏)、焊接(哈密)、蒙语动物卫生防疫(塔城)专业,教材自行解决,且在招生前给区校提供教材两套。
附件:招生计划分配表(附11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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