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广校,各地(州)农广校,乌鲁木齐县、米东新区农广校:
根据《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方案》安排,为促进县级农广校的规范办学,高效、健康发展,自治区农广校决定于2008年9月2日开始对全疆农广校系统县级分校开展办学水平评估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评工作组织机构
由自治区校和地(州)分校成立复评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分赴南北疆开展工作。评估人员在自治区校和部分地(州)校中抽调。
(一)复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姜新吉
副组长:范西艳 艾尼瓦尔.艾力
成 员:阿衣努尔.尤里达西 高纯玲 纳斯肉拉.艾买提 胡素梅
办学培训水平复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广校体系发展科。
(二)评估小组成员及被评估分校
第一组:
组长:腾元军
成员: 高纯玲 徐进
评估单位 :昌吉州吐鲁番 哈密 塔城 乌鲁木齐县
第二组:
组长:胡素梅
成员:王金凤 海里且木
评估单位 :巴州 和田
第三组:
组长:纳斯肉拉.艾买提
成员: 郝峻伟 蔺姗姗
评估单位 :阿克苏 喀什 克州
第四组:
组长:阿衣努尔.尤里达西
成员: 张佩华 孔卫红
评估单位:伊犁博州 阿勒泰
二、复评工作的步骤
(一) 听取县校校长自评工作汇报;
(二) 查阅有关材料,实地考察教学相关设施等;
(三) 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访谈;
(四)小组成员集中评议,并对县校反馈意见。
三、工作要求
各地(州)分校要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评估工作。要以科学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的指导县级农广校的评估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通过评估进一步摸清学校基础条件、管理运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县级农广校的条件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
县(市)农广校要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评估文字档案资料,实践基地等。
四、复评工作的费用和车辆安排
评估小组成员的食宿由被评估县(市)分校承担,被评估县(市)分校缴纳评估费300元/组,车辆由被评估县(市)所在地(州)校解决。
五、其他
被抽调的人员于2008年9月1日上午10:30到区校集中,9月2日统一出发。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办学水平 复评 通知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08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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