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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7日,乌市城市大酒店发生火灾,经济损失27.4万元;2006年5月8日,新疆建筑机械厂仓库发生火灾,经济损失1413.9万元,消防战士魏宏文在救火中壮烈牺牲;2006年5月10日,华凌综合市场铝材一条街火灾,经济损失100万元。这些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公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你有没有意识到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想到后又该如何预防?”这是乌鲁木齐政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的胡教官在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进行的一堂消防知识讲座。
今年11月9日是第十二个“119”消防日。近日来,全区各地紧紧围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这一消防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多条渠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传播预防火灾和逃生自救等常识。为更好地做好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工作,11月8日下午,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特邀政安防火知识宣传中心的胡教官对本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讲座,讲授了火灾起因、火灾隐患、火灾预防、火场逃生自救等常识。胡教官声情并茂的讲课感动了大家、震悍了大家、教育了大家。当讲到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一场大火, 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可爱的中小学生时,很多人流下了痛心的泪水。这些惨痛的教训让大家再一次深刻领会了“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含义。通过这次消防宣传活动,使全体教职员工受益匪浅,形成了全体员工关注消防、走进消防、支持消防,共同抵御火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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