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民科技教育
培训中心)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及乌鲁木齐县:
为更好地宣传各级农广校办学经验和成效,自治区农广校制定了《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宣传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校工作方案,连同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一同上报自治区农广校办公室。
附件: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宣传工作方案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农广校提出的“做事、造势、求实”的指示精神,宣传各级农广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富有实效性的典型事例和办学特色。同时,以自治区农广校建校25周年为契机,全面展示农广校办学风采。
二、目标任务
(一)地(州)分校工作简报每年不少于12期。每月向自治区校上报信息3条。
(二)全疆农广校体系在全国性报刊上每年不少于15篇文章。包括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农广校一报一刊上刊登的工作信息和论文。要求每地(州)1-2篇/年,
(三)地(州)分校在中央校网站上每季度有1篇报道(新闻、办学经验、工作交流等)。
(四)在自治区级媒体(包括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电视台等)上宣传农广校工作成效的报道不少于2篇(次)。
(五)地(州)校要组织县(市)分校在当地媒体上开展宣传工作。县分校宣传工作方案由地(州)分校制定。
(六)自治区校每3年组织一次农广校办学论文评选活动。
(七)2006年围绕25周年校庆开展宣传活动。
(第六、七项的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宣传对象和内容要求
宣传对象和内容主要反映农广校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民方面的新典型、新亮点;在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创新方面的新举措、新经验。具体包括农广校办学动态,毕业学员致富带头人典型、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典型、农广校办学人员典型的宣传报道。
四、措施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大力宣传农广校的办学成绩,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需要全体办学人员的共同努力。各级农广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宣传对于营造农广校工作良好氛围的重要性。要增强宣传意识,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信息和稿件的采编,要发动所有办学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地(州)分校根据此方案制定本地区农广校宣传工作方案,要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
(二)建立宣传工作机制 各级农广校要将宣传工作纳入本校工作的年度责任目标,制定本级校宣传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制度,年初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年终有全面的工作总结,加强目标管理。自治区校设立专项奖,对年度宣传工作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三)创新宣传形式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公众媒体以及办学简报进行广泛宣传。办学简报主要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联合办学成员单位、农广校体系和广大农牧民宣传农广校办学动态。还可围绕工作目标开展诸如研讨活动、征文活动,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专题调研深入宣传,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为农广校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营造更加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逐级进行,主要检查上报信息量、被采用量、完成任务情况。各级校应建立宣传档案,作为工作检查的佐证材料。
自治区校每半年通报一次全疆农广校宣传工作情况,以便于督促各分校完成工作任务。地(州)分校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填写“农广校宣传工作统计表”(见附表)上报自治区校办公室。
自治区农广校宣传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请各地(州)分校将宣传信息统一对口上报。联系人:王金凤 鱼志军 联系电话:0991-4827714 电子邮箱:xjngxbgsh@tom.com
附表:
农广校宣传工作统计表
地(州)分校 (盖章) 上报时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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