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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广培字[2006]39号 关于认真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检查的通知
日期:2006-11-17 作者: 来源:新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各地(州)及乌鲁木齐县农广分校:

十一月八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安徽省歙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弄虚作假的事件。涉及此事件的歙县深渡高级职业中学、安徽省行知中学、县农广校等主要承担“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单位没有按照农业部制定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当地2000多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并且在培训档案上弄虚作假,把在校学生和已经在岗的农民工写入培训名单,该县农广校甚至把早已劳务输出到国外的本县农民列入了自己的培训名单,编造了虚假的培训档案。这些单位用编造虚假培训名册和档案的手段套取国家用于培训农村劳动力,帮助农民转移就业的专项资金。歙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本县“阳光工程”项目的监管形同虚设,甚至默许和纵容项目承担单位弄虚作假也是造成此事件的重要原因。事件曝光后,立即引起安徽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黄山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对此事件进行彻底调查。

这期《焦点访谈》节目给了我们各级承担“阳光工程”培训和其他项目培训分校一个警示,国家对用于“三农”的专项资金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将一查到底。自治区农广校看了报道后,认为有必要对我区承担“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各级分校工作进行检查,使承担此项目的各级分校充分认识到“歙县‘阳光工程’事件”的严重后果,并引以为戒。现将“阳光工程”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6年承担“阳光工程”的地、县农广校。

二、检查方式

1、由地区农广校结合2006年评估总结工作,组织人员对所辖承担“阳光工程”的县校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以“阳光工程”管理办法为主,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培训月报和培训费用的使用情况。在检查过程,每个县要与5名以上培训人员直接联系,调查培训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

3、每个地区校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向自治区农广校提交2006年“阳光工程”检查报告。

三、检查要求

1、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领导和管理。

2、广泛宣传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正确对待农民培训项目,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思想认识。

3、通过对“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检查,促使农广校体系提高教学培训管理质量,推动其他农民培训项目工作。

4、认真总结“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为今后继续争取项目做好准备。

5、请各地区分校于1215将检查报告报送至自治区校培训科。

 

   联系人:阿依努尔   郝峻纬         联系电话:0991——4833480

      电子邮箱:    xjngxpxk@sina.com

                           xjkeen@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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